近日,河北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實現“禁燃區”燃煤清零,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5%。
同時,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促進用能結構日趨合理。因地制宜,加快實施冬季清潔取暖,科學設定氣代煤、電代煤目標進度和改造數量、方式,積極推進風電、光伏太陽能、光熱能、地熱等取暖方式。
此外,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落地。加快建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制度體系,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機制,嚴格生態保護紅線準入制度。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完善監測監管機制,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石家莊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原文如下:
日前,市委、市政府印發《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并下發通知,要求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各人民團體認真組織實施。實施意見全文如下: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是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內在要求。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市委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工作部署,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設現代省會、經濟強市,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具體要求,結合石家莊市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當前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把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確立為基本國策。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統籌推進,開展了一系列根本性、長遠性、開創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推動生態環境保護發生了歷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省委、省政府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在治理污染、修復生態中加快營造良好人居環境。全市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決策部署,形成全面發力、群策群力、決戰決勝的攻堅態勢,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取得積極成效,超額完成國家“大氣十條”目標任務,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深入實施,生態建設和環境修復工程進展順利,生態文明改革體系不斷深化,環境監管執法不斷強化,全社會生態環境理念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改善的獲得感不斷提升。
雖然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形勢依然十分嚴竣,生態環境敏感脆弱,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還面臨不少困難,環境治理與人民的群眾期盼還不相適應。大氣污染依然較重,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沒有得到根本性改變,揚塵、揮發性有機物、工業排放污染、重污染天氣等問題依然突出,排名進位任務非常艱巨;重點河流水質全面改善還需持續發力,局部污染問題仍較突出,水源地保護、黑臭水體治理等環境風險隱患不同程度存在;環境治理基礎薄弱,污水和垃圾收集處理不足,農村污染防治措施還需完善,固體廢物管理處置和資源化利用能力欠缺;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上熱下冷”“政熱企冷”的現象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基層網格監管執法力量還需加強,偷排偷放、違法排污現象時有發生。生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石家莊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成為石家莊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明顯短板,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重道遠。
當前,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正處于壓力疊加、負重前行的關鍵期,已進入提供更多優質生產品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的攻堅期,也到了有條件有能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的窗口期。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領會、深刻把握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豐富內涵和核心要義,教育廣大干部增強“四個意識”、樹立正確政績觀,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部署和重要任務落到實處,讓良好生態環境成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長點,成為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支撐點,成為展現現代省會、經濟強市良好形象的發力點。要逐條對表對標,真正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決策部署上來,真正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切實增強生態環境保護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處理好發展與保護的關系,在轉變發展方式上下功夫,在調整經濟結構上找出路,在促進綠色消費上做文章,以壯士斷腕的決心、背水一戰的勇氣,加強生態環境治理,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不斷取得新成效。
二、總體目標
到2020年,生態環境質量總體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大幅減少,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生態環境保護水平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相適應。
1.環境空氣質量3年內顯著改善。2019年底前,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至67微克/立方米。2020年底前,全市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下降至60微克/立方米。
2.水環境質量明顯提升。到2020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50%以上,喪失使用功能(劣于Ⅴ類)的水體斷面比例基本消除,主城區黑臭水體徹底得到消除,農村飲用水水源水質達標率達到80%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總體達到100%。
3.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穩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89.6%以上,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點重金屬鉛、汞、鎘、鉻、砷的排放量要比2013年分別削減30%、24%、25%、6%、20%。每年完成人工造林面積不低于30萬畝,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42%以上,人工和沼澤濕地面積不小于18萬畝。
三、推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綠色化
堅持節約優先,加強源頭管控,把調整結構、轉型升級作為治本之策,全面節約能源資源,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導向,以少的資源能源消耗、低的污染排放、小的生態影響推動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保護協同發展。
(一)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發展。調整優化產業布局。對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產業布局開展規劃環評,調整優化不符合生態環境功能定位的產業布局、規模和結構。對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出口加工區等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進行集中整治,限期進行達標改造。加快城市建成區、重點流域的重污染企業和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改造。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傳統產業優化升級,構建綠色產業鏈條系統。大力壓減過剩產能,對鋼鐵、水泥、焦化、平板玻璃等產能過剩行業實行產能減量置換。確保化解過剩產能取得實質性進展,鋼鐵、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過剩、落后產能有序退出。嚴格執行環保、質量、技術、能耗、水耗、安全等6類嚴于國家的地方標準,堅決淘汰落后產能,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強化產品生命周期綠色管理。
大力發展新型環保產業。著力發展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產業,加強科技創新引領,著力引導綠色消費,大力提高節能、環保、資源循環利用等綠色產業技術裝備水平,培育發展一批骨干企業。大力發展節能和環境服務業,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積極探索區域環境托管服務等新模式。鼓勵新業態發展和模式創新。在能源、冶金、建材、有色、化工、電鍍、造紙、印染、農副食品加工等行業,全面推進清潔生產或清潔化改造。
(二)推進能源資源高效利用。強化能源和水資源消耗、建設用地等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用地和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推進節水型社會和節水型城市建設,強化用水總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到2020年,全市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2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城市開發邊界三條紅線。嚴格落實省節能、節水、節地、節材、節礦標準體系,大幅降低重點行業和企業能耗、物耗,按照省要求推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現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鼓勵新建建筑采用綠色建材,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新建綠色建筑比例,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提高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加強碳排放和大氣污染物協同控制,到2020年,全市單位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2%。按省要求推進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統籌深化城市低碳試點。
(三)推進公眾生活綠色健康。引導公眾綠色生活。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提高全民生態文明意識,普及生態文明法律法規、科學知識,提高公共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形成崇尚生態文明的社會氛圍。開展創建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綠色企業、綠色商場、綠色餐館等行動。大力推行綠色消費,提倡綠色居住,節約用水用電。大力發展公共交通,鼓勵公眾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
四、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實施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作戰計劃,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和重污染天氣應對,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一)嚴格控制燃煤污染。強化散煤治理和燃煤鍋爐整治,持續減少燃煤消費,采取綜合措施,削減煤炭消費總量,對全市火電、燃煤工業企業和社會居民用煤實施總量控制,對新增耗煤項目實施減量替代,完成散煤清潔替代的區域由縣(市、區)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到2020年,基本實現“禁燃區”燃煤清零,全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5%。多渠道拓展天然氣氣源,加快推進外電入市工程建設。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大力發展非化石清潔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積極開展地熱、風電、光伏和生物質能源利用試點項目建設,促進用能結構日趨合理。因地制宜,加快實施冬季清潔取暖,科學設定氣代煤、電代煤目標進度和改造數量、方式,積極推進風電、光伏太陽能、光熱能、地熱等取暖方式。到2020年,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強化劣質散煤管控,嚴控工業和民用燃煤質量,嚴厲打擊輸入、銷售(包括網上銷售)和使用劣質散煤違法行為。到2020年底,全市散煤煤質抽檢覆蓋率達到100%。加快燃煤鍋爐綜合整治,對35蒸噸/小時及以下燃煤鍋爐“清零”;對35蒸噸/小時以上及保留燃煤鍋爐進行提標改造。
(二)著力推進工業企業達標排放和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實施工業企業全面達標行動,強化工業無組織排放治理。開展揮發性有機物集中整治,減少排放總量和強度,建立監測監管體系,實行自動在線監控。實施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以鋼鐵、焦化等行業為重點,對標世界一流水平,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實施超低排放升級改造。在燃煤電廠全部實現超低排放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實施有色煙羽治理,使排放績效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三)大力優化產業發展布局。堅定不移化解過剩產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深入開展去產能攻堅行動,加大排放高、污染重的煤電機組淘汰力度,嚴格執行《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家莊市產業發展鼓勵和禁限指導意見(2017-2019年)的通知》,嚴禁新增落后產能。到2020年,按時完成省下達石家莊市化解過剩產能任務。按照城市功能定位,優化產業布局,以省、市工業布局為導向,加快推進城市重點污染工業企業退城搬遷改造。針對石家莊市“火電圍城”“城中有電、城中有鋼”等歷史遺留問題,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加快重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加快調整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生態環境要求的產業布局、產業規模和產業結構。石鋼等列入退城搬遷計劃的企業全部按期完成。
(四)徹底整治“散亂污”企業。全面整治“散亂污”企業及集群,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式、臺賬式、網格化管理,制定整治和驗收標準,分類實施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定期開展“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和虛假整改。對用地、工商手續不全,難以通過改造達標的污染企業堅決予以關停取締;對列入提升改造和整合搬遷類企業,必須進入工業園區。到2019年開展排查整治追責問責專項行動,實現“散亂污”企業徹底“清零”。
(五)強化移動源污染防治。以開展柴油貨車超標排放專項整治為抓手,統籌開展油、路、車治理和機動車污染防治。落實機動車污染防治屬地管理責任,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達標車輛,排放檢驗機構檢測弄虛作假等違法行為。嚴格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標準,鼓勵淘汰老舊工程機械和農業機械,加快淘汰老舊機動車和高排放車輛,通過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加大進市、過境重型柴油車現場抽測力度,建立“天地車人”一體化機動車排放監控系統。建立機動車排放違法聯合處罰和責任追究機制,實行“環保取證、公安處罰”。
改善道路貨運結構,提高鐵路貨運能力和運輸比例。強力推進鋼鐵、電力等重點工業企業貨物運輸由公路運輸轉向鐵路運輸;推進繞城公路建設;在公交、公共服務和社會領域全面推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2020年底前,城市建成區公交車全部更換為綠色能源汽車。
(六)深化揚塵綜合治理。持續開展建筑施工揚塵整治全面達到“六個百分之百”“建設施工揚塵十二條”要求,實行視頻監控和PM10在線監測并聯網。實施城市土地硬化和復綠,對城市公共區域、臨時閑置土地、城區道路兩側和城區河道兩側的裸露地實施硬化和綠化。加強道路揚塵綜合整治,提高城市道路和干線公路機械化清掃率,對重點路段建立揚塵定期檢測制度。加強工業料場堆場管理,全面強化抑塵措施。持續推進露天礦山綜合整治,對達不到環評和核發排污許可證要求的有證露天礦山繼續實施停產整治。
(七)開展秸稈和垃圾露天焚燒專項治理。按照“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屬地管理、源頭控制,及時處置、嚴厲打擊”的原則,建立健全“發現-交辦-處置-反饋”的全鏈條快速反應新機制。進一步優化完善視頻監控和紅外報警系統,實現全方位、全覆蓋、無縫隙監管。加大秸稈綜合利用力度,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6%以上。嚴禁露天焚燒垃圾和工業下腳料,開展京廣高鐵、京港澳高速公路沿線秸稈、垃圾禁燒專項整治行動;完善城鄉垃圾處置體系,有效消除焚燒隱患。
(八)實施國土綠化攻堅行動。大力弘揚塞罕壩精神,大規模開展國土綠化行動,全面提升國土綠化水平。2018年至2020年,完成全民義務植樹4000萬株。完成營造林120萬畝,其中,人工造林90萬畝,封山育林30萬畝。到2020年底,全市林木綠化率達到42%,重點區域森林生態功能得到有效修復,森林生態承載能力明顯提升,全市生態環境得到有效改善。
五、著力打好碧水保衛戰
深入實施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扎實推進河長制,堅持污染減排和生態擴容兩手發力,加快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水生態系統整治,統籌飲用水、工業和生活污水、黑臭水體、河流湖庫、地下水、納污坑塘等七類水體治理,開展白洋淀上游流域環境綜合整治,為京津冀協同發展提供有力水環境支撐。
(一)打好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攻堅戰。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規范化建設工作。2019年4月底前,完成對崗南、黃壁莊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隔離防護工程建設。深化地下水防治,到2020年,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地下水質量考核點位水質級別保持穩定。強化南水北調水源地及沿線生態環境保護,保障輸水河流水質安全。2019年底前完成縣級及以上城市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做好飲用水水源風險防范,擴大公共供水管網覆蓋范圍,進一步提高公共供水普及率。到2020年,全市城鎮集中供水率達到100%。加強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末梢水的全過程管理。定期監(檢)測、評估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供水單位供水和用戶水龍頭水質狀況,縣級及以上城市至少每季度向社會公開1次。
(二)打好城鎮污水和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加快補齊城鎮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到2019年,全市所有重點鎮具備污水處理能力,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95%,縣城污水處理率達到90%。到2020年,現有污水處理廠全部完成提標改造,縣級以上城市建成區基本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加強城市初期雨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有效減少城市面源污染。全面整治城區黑臭水體,對2017年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體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實現長治久清;對新發現的黑臭水體,建立臺賬,制定方案,全面整治。
(三)打好工業污水達標整治攻堅戰。禁止工業污水直排環境,污水未經城鎮或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直排環境的涉水工業企業,一律予以關停。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等污染源排放情況監控,確保全市重點排污單位實現穩定達標排放。加大超標排放整治力度,對排水超標和超總量的企業依法查處,一律停產整治;對整治仍不能達到要求且情節嚴重的企業,由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責令限期關閉。依法嚴肅查處偷排偷放、數據造假、屢查屢犯的企業,對企業超標現象普遍、超標企業集中地區,采取公示、掛牌督辦、公開約談、區域限批等措施。加快完善工業集聚區配套管網、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自動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全面實現工業廢水和集聚區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
(四)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以建設美麗宜居村莊為導向,以農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為主攻方向,堅持不懈推進農村“廁所革命”,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突出短板。到2020年,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形成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相適應的農村垃圾污水、衛生廁所、村容村貌治理體系,生活污水亂排、垃圾亂放等得到管控,村莊環境干凈整潔有序,長效管護機制基本建立。
健全和完善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開展生活垃圾專項清理整治,力爭到2020年90%的村莊生活垃圾得到治理,衛生廁所普及率達到85%。全面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推進農村坑塘水系污染整治,以工業廢水、養殖廢水和混合廢水納污坑塘為重點,突出廢酸、廢油、重金屬、有機污染物等重點污染物,加快完成集中治理,建立驗收評估標準體系,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農村水系連通工程建設。2019年6月底前完成納污坑塘整治。對城鎮周邊的村莊,優先選擇接入城鎮污水收集處理系統統一處理;距城鎮較遠、居住分散的村莊,加快農村生活供排水、旱廁改造等基礎設施建設,對生活污水相對集中收集處理。
堅持種植和養殖相結合,合理布局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空間,就近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改造生產條件、優化養殖模式,大力推進生態健康養殖,開展重點河流湖庫破壞生態環境的養殖方式綜合整治。到2020年,全市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75%以上,規模畜禽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95%以上。
(五)打好河庫流域綜合治理攻堅戰。嚴格良好水體保護。以崗南、黃壁莊水庫為重點,制定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方案,建立由重點水域優先保護區、濱岸緩沖帶、陸域生態涵養區構成的分區管控體系,避免開發建設活動對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造成損害。優先在崗南、黃壁莊水庫及其主要入庫河流,推進生態緩沖帶保護修復工程、人工濕地工程和初期雨水收集處理工程建設,進一步削減入庫污染負荷。開展河流全流域排查整治,建立河流生態水量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南水北調及重要跨界河流補水機制,逐步消除斷流河段,恢復河庫生態功能。建立河流全流域水質監測體系,從入境到出境,分市、縣明確考核斷面和監測要求,定期通報,實行生態補償金扣繳制度。強化超標水體治理,以不達標水體所在控制單元為重點,推進重點污染源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河庫濕地建設等治理項目建設,確保水環境質量顯著改善。建設河流應急監控系統和河流信息報警平臺,實現對河流水質24小時全天候遠程、智能實時監控。建立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機制,依據河流應急監控系統,及時報警發現問題,快速行動處置,以確保轄區內主要河流水質達標。
(六)打好地下水超采治理攻堅戰。以南水北調等現有水利工程設施為骨架,織密平原河庫水網,提高地下水漏斗區水源統籌能力和供水保證程度。建立多水源統一調度機制,引足用好外調水。充分利用河庫洼淀,在汛期積極蓄水。加大再生水、雨洪水等非常規水開發利用,提高水資源承載力,拓展超采區替代水源,實施水資源消耗總量與強度雙控行動,推進農業、工業和城鎮節約集約用水,積極推廣中水回收利用,持續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到2020年,全部關停城鎮集中供水范圍內具備關停條件的自備井;城鎮管網漏損率下降到10%以內,城鎮節水器具普及率達到100%,農村達到30%;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超過85%。到2030年,基本實現地下水采補平衡。
(七)打好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攻堅戰。以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生態提升為重點,加強白洋淀上游流域水環境質量管理。堅持內源與外源共治、污染治理與環境監管并重,以實施工業生產、城鎮生活、農業農村等方面污染源整治為重點,加大對白洋淀上游河流、黑臭水體、納污坑塘等水體整治力度,加快推進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大力削減入河污染負荷。
六、扎實推進凈土保衛戰
全面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為目標,圍繞土壤污染狀況詳查、農用地安全利用、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污染地塊風險管控、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固體廢物規范化管理資源化利用、嚴厲打擊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等重點領域,抓好源頭防控,注重風險管控,全面排查調查,強化執法監管,健全長效管理機制,推進全市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加強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復。推進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詳查,2019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農用地污染狀況詳查;2020年底前,完成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建立污染地塊清單和優先管控名錄。根據土壤污染程度,組織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工作,建立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檔案,嚴格實施分類管理。加大未污染耕地保護力度,確保耕地污染程度不上升;著力推進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嚴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嚴禁種植食用農產品。開展建設用地調查評估,建立污染地塊名錄和開發利用負面清單。強化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準入管理,列入名錄且未經治理修復或治理修復不符合相關標準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化工服務用地,堅決杜絕“毒地”開發,對暫不開發利用或現階段不具備治理修復條件的污染地塊,實施嚴格風險管控。以影響農產品質量和人居環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為重點,有序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試點。
(二)實施污染源頭風險防控。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嚴格執行相關涉重金屬行業準入條件和重金屬排放總量控制制度,禁止區域重金屬排放量繼續上升的地區新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強化空間布局優化與管理,嚴格控制重點流域、重點區域環境風險項目,禁止在居民區和學校、醫院、療養院、養老院等單位周邊新建或者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制藥、鉛酸蓄電池行業企業。結合區域功能定位和土壤污染防治需要,科學布局城鄉生活垃圾處理、危險廢物處置、廢舊資源再生利用等設施和場所。組織開展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源排查整治,對整改后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關閉。確保2020年底前,重點重金屬鉛、汞、鎘、鉻、砷的排放量要比2013年的排放量分別削減30%、24%、25%、6%、20%。
(三)健全垃圾處理處置體系。鼓勵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和安全處置,推進省會城市生活垃圾強制分類試點工作。到2020年,石家莊市建成區實現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分類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和產業化體系基本形成,納入強制分類范圍的生活垃圾收集覆蓋率達到國家要求,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35%以上。整治非正規垃圾填埋場(點),清理現有無序堆存的生活垃圾。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鼓勵開展利用建筑垃圾生產建材等資源化利用示范。
(四)加強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組織危險廢物環境隱患排查,精準掌握涉危單位產生、貯存、運輸、接收、利用、處置等情況,持續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嚴厲打擊危險廢物跨界轉移、傾倒等違法犯罪行為。組織開展固體廢物非法貯存、傾倒和填埋情況專項排查。對排查出的固體廢物堆放傾倒點,由縣(市、區)人民政府查明來源,落實相關責任,限期完成處置工作。結合污染源普查,全面調查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情況,篩選產生量大的地區、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建立固體廢物類別和處置流向清單。嚴格限制高風險化學品生產、使用、進出口,并逐步淘汰、替代。
(五)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推行農作物病蟲害專業化統防統治,推廣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和現代植保機械,鼓勵使用有機肥、生物有機肥和綠肥種植;禁止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和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肥料。到2020年,實現化肥農藥使用量零增長,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推廣覆蓋率達到90%以上。探索農藥包裝廢棄物、貯存和處理處置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廢棄農膜回收,完善廢舊地膜和包裝廢棄物等回收處理制度,在產糧(油)大縣和蔬菜產業重點縣開展廢棄農膜回收處置試點。到2020年,全市廢棄農膜回收率不低于80%,力爭實現全面回收利用,農田殘膜“白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六)加快建設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推動欒城區先行區建設,在土壤污染源頭預防、耕地土壤環境保護、受污染土壤風險管控、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政策機制和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建立科學、高效、完善的土壤污染防治體系。到2020年,先行區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為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七、切實加強生態保護與修復
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優化生態安全屏障體系,堅持以自然恢復為主,統籌開展全市生態保護與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重大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一)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按照應保盡保、應劃盡劃原則,將生態功能重要區域、生態功能敏感脆弱區域納入生態保護紅線,積極參與構建京津冀生態安全格局。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生態保護紅線勘界落地。加快建立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制度體系,健全生態保護紅線管控機制,嚴格生態保護紅線準入制度。建設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完善監測監管機制,開展生態保護紅線監測預警與評估考核。
(二)開展礦山生態環境綜合治理。建立完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制度,著力解決礦山開發帶來的環境污染、土地損毀、生態破壞等突出問題。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原則,壓減一批儲量小、退出一批效益低、關停一批污染重、修復一批破壞大的礦山。堅持采前評估、采中保護、采后修復,建立礦山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環境保護修復協調并重機制。強化礦產資源規劃管控,完善政策體系,落實環境治理責任,嚴格監管執法,集中開展露天礦山整治專項行動。鼓勵尾礦綜合利用,創新治理模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入,推進綠色礦山和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各縣(市、區)政府要引進市場化機制,以鐵路、高速公路、國道、省道兩側和城市周邊露天礦山整治為重點,2019年底前,對61處責任主體滅失礦山跡地通過修復綠化、轉型利用、自然恢復進行綜合治理。對99家露天生產礦山停產整頓,高標準開展揚塵治理,經停產整治環保仍未達標的有證露天礦山一律不得恢復生產。
(三)加強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推進自然保護區管理規范化建設,開展自然保護區范圍和功能區界限核準和勘界立標。完善全市自然保護區管理機制,提升自然保護區管理水平,強化自然保護區考察和管理評估,定期開展資源普查,完善相關基礎信息和數據。健全自然保護區建設和保護規劃,逐步解決自然保護區歷史遺留問題,依法依規解決自然保護區地內礦業權合理退出問題。加快建立健全各類保護地保護制度,對生態嚴重退化區域實行封禁管理,穩步推進還林還草。全面保護天然林,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強化濕地保護和修復。
(四)堅決查處破壞生態行為。持續開展自然保護區“綠盾”監督檢查專項行動,建設衛星遙感實時監控體系。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限期進行整治修復。相關縣(市、區)全面排查違法違規擠占生態空間、破壞自然遺跡等行為,制定治理和修復計劃并向社會公開。開展病危險尾礦庫和“頭頂庫”專項整治,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五)有效防范生態環境風險。針對環境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生態系統退化等風險隱患,建立政府、企業環境社會風險化解機制,把生態環境風險納入常態化管理,系統構建事前嚴防、事中嚴管、事后處置的全過程、多層級生態環境風險防范體系,著力提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能力。加大生態環境風險排查整治力度,市縣鄉村四級聯動,自下而上全面排查整治環境污染和環境風險突出問題,層層建立問題清單、整改清單、責任清單、效果清單,確保風險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響應、早消除。加強輻射安全監管,健全監管體系,完善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確保輻射環境安全。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建立健全跨區域、跨部門的應急協調機制和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分級分類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演練、培訓等工作。高度關注、密切跟蹤突發環境事件發展過程,防止其向社會群體性事件演變。
(六)全面徹底整改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把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整改落實與反饋意見問題整改落實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堅決查處、迅速整改,力爭2019年上半年全部完成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整改工作。組織市、縣兩級力量對群眾信訪舉報問題整改情況開展“回頭看”,進行“全覆蓋、無死角”式再排查,特別是加大對各縣(市、區)核查結果不屬實問題、重復舉報問題、群眾對整改結果不滿意問題的現場核查力度。把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整改落實與市專項執法行動結合起來,既查整改進展情況,也查整改工作鞏固情況,又查舉一反三解決同類問題情況,嚴防問題反彈。堅持精準整改、真查實改,杜絕以停代治、以罰代改、以整改代替問責、以問責代替整改等問題,嚴禁“一刀切”現象的發生。
八、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健全保障措施,增強系統性和完整性,大幅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一)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整合環境保護部門與其他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職責,深化省以下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和管理體制、約束和激勵并舉的制度體系、政府企業公眾共治體系,建立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健全生態環境監管機構。完善農村環境治理體制,突出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加強鄉鎮(街道)環保所能力建設,優化實化環境監管網格。建立健全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管理體制。各縣(市、區)黨委和政府加快確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制定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在政策制定、執法監管中不得變通突破、降低標準。實施生態環境統一監管。推行生態環境損賠制度。編制生態環境保護規劃,開展生態環境狀況評估,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監控平臺。推動生態文明示范創建、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建設活動。
嚴格生態環境質量管理。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生態環境質量不達標地區的縣(市、區)政府,要抓緊制定實施限期達標計劃,并向社會公開。加快推行排污許可制度,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按行業、地區、時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全面落實企業治污責任,強化證后監管和處罰。到2020年,實現“一證式”管理,使排污許可制度成為固定源環境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健全環保信用評價、信息強制性披露、嚴懲重罰等制度,將企業環境信用信息納入河北省企業環境信用平臺,依法通過官方網站向社會公布。監督上市公司、發債企業等市場主體全面、及時、準確地披露環境信息。
(二)健全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加快建立獨立權威高效的市、縣、鄉和企業生態環境監測體系,完善機動車遙感監測網絡,著力構建天地一體化的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預報預警和質控。到2019年,具備建站條件的跨縣界河流斷面水質自動站完成建設。到2020年,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基本實現大氣、水、土壤環境質量和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全覆蓋,建立生態環境監管大數據平臺,各級各類監測數據實現互聯共享,監測與監管協同聯動。
加強監測數據質量保障體系建設,適度上收生態環境質量監測事權,充實加強監測隊伍,提高監測裝備技術水平,加大對社會環境監測和運維機構的監管力度,建立質控考核與實驗室比對、第三方質控、信譽評級等機制,建立“誰出數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責任追溯制度。開展環境監測質量專項檢查,嚴肅查處人為干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堅持投入同攻堅任務相匹配,資金投入向重點攻堅戰役傾斜,逐步建立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保護紅線區域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的轉移支付。落實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價格政策、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出臺“散亂污”企業綜合治理激勵政策。完善助力綠色產業發展的價格、財稅、投資等政策。大力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金融產品。推進社會化環境治理和保護。通過股權投資、運營補貼、配套投入、風險承擔、PPP專項獎補資金等方式,規范支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對政府實施的環境績效合同服務項目,公共財政支付水平同治理績效掛鉤。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實施生態環境治理和保護。完善居民取暖用氣用電定價機制和補貼政策。加大對節能環保產業的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行業差別化電價水價等實施力度。全面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在涉重金屬、重污染、高風險及位于環境敏感區的企業推行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運用市場機制化解和防范環境風險。建立完善生態補償機制。
(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依靠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全面增強全社會生態環境保護法治意識,用嚴格制度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嚴厲懲處。加快建立綠色生產和消費的法規制度和政策導向。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聯動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完善生態保護領域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制度,加大生態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制裁和懲處力度。加強涉生態環境保護的司法力量建設。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統一實行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落實執法經費財政保障要求,推進規范化建設,統一著裝、統一標識、統一證件、統一保障執法用車和裝備。
(五)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增強科技支撐,開展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土壤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科技公關,開展污染傳輸通道城市大氣污染排放源清單編制及源解析工作,實施環境承載力監測預警,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加強環保技術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開展制革行業廢棄物綜合利用技術示范。開展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環境與健康調查,建立風險監測網絡及風險評估體系。健全跨部門、跨地區環境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建立統一的環境應急預案備案系統。建設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企業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健全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監測能力。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市、縣、鄉不同層級工作職責配備相應工作力量,保障履職需要,確保與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相匹配。強化業務比武練兵,大規模實施干部輪訓,提高綜合素質和能力,推進市、縣、鄉三級環保部門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建設,著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本領高、作風硬、敢擔當,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境保護鐵軍。
(六)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提高全民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把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和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推進生態環境教育設施和場所建設。黨政機關帶頭使用節能環保產品、推進綠色辦公,創建節約型機關。健全生態環境新聞發布機制,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市、縣兩級要依托黨報、廣播、電視、政府網站,加強正面引導,曝光突出環境問題,報道整改進展情況。完善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布大氣、水等生態環境質量數據,加強重特大環境事件信息公開,對涉及群眾利益的重大項目及時主動公開,2020年前,全市各縣(市、區)符合條件的環保設施向社會開放。強化排污者主體責任,規范自身環境行為,落實資金投入,物資保障,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和應急處置主體責任,實施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計劃,依法公開排污信息。推動環保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隊伍規范健康發展。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表揚對保護和改善環境有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完善公眾監督、舉報反饋機制,保障舉報人合法權益,加大舉報獎勵力度,鼓勵人人爭當生態環保衛士。
九、全面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的領導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是黨和國家的重大決策部署,各級黨委、政府要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設計和組織領導,嚴格實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進一步落實領導干部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按照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黨政同責”暫行規定》以及配套的《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和《石家莊市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制考核辦法》,組織開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各級黨委、政府必須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統籌協調處理重大問題,指導、推動、督促重要決策部署落實;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人,各縣(市、區)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至少每月研究1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其他有關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本著“誰決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污染、誰治理”“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及時研究分管領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縣(市、區)要建立以黨政主要領導為主的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認真研究解決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問題,加強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調查研究、統籌協調、督察督辦、考核評價、獎懲問責。各縣(市、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把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單位和部門。依法明確和細化市直有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定環境年度工作計劃和措施清單,各縣(市、區)落實情況每年向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報告。
健全環境保護考核機制。通過考核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高質量發展,夯實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健康發展。每年初向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下達本年度環境保護目標任務,對各縣(市、區)黨委進行年度考核,對各縣(市、區)政府進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對市直有關單位進行年度考核。將責任制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